关于对职代会提案进行解答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领导:
2015年职工代表提案共收到152项, 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提案审查规则(提案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是否属于企业职权范围,有没有实施的价值和可能。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立案,不够立案条件的应退给提案人并予以说明),对提案内容进行了分类整理,可立案120项,不予立案32项,现通过四建邮箱系统(登录方式:公司外网-山西四建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四建邮箱系统)发给各分管领导,请各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认真解答。
本次提案解答采用表格的形式对提案采纳与否进行明确答复,填写《职代会提案解答表》时,要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汇总合并提案内容,明确每项提案采纳、局部采纳、不采纳的理由或说明,如采纳或局部采纳要提出责任部门及计划完成时间。解答表务必于2014年12月25日18:00前反馈至企业发展中心,将电子版文件发至qifa@sxsjjt.com.cn邮箱。对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以及分管领导认为需上会研究的,务必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解决意向,1月初提交领导专题会研究决定。
附件:各单位提案分解
职代会提案解答表样式
提案审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