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代表团:
为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反映职工诉求,现将《关于征集职工代表提案的通知》传发给你们,望各代表团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按照提案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为避免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或误解案意,请统一用计算机打印填写)。各单位工会主席(代表团长)应做好本单位代表提案的审查工作,即:主要是看提案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是否属于企业职权范围,有没有实施得的价值和可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提案,务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工会,不够立案条件的应退给提案人并予以说明。
特此通知。
[附: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三届五次职代会代表提案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