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集团公司第十三届五次职工代表暨十届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为员工办好实事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拟对员工就餐补贴进行调整,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员工补贴标准由原100元/人,调整为150元/人(项目仍执行原300元/人标准),调整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望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