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在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推进BIM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指导意见稿征集讨论会,会议由总经济师张培亮主持,公司领导霍小妹、技术中心主任朱永清、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志强;分公司相关人员祁建平、刘红喜、王春、张文杰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刘国晋、朱凯、郭京文、菅宇、王佳军、郭晓林、薛勇等参会。

张总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传达
会议首先由劲松路2号旧城改造项目对BIM技术在该项目中的应用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之后与会人员就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关于推进BIM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进行了讨论,围绕关于BIM技术在项目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指导意见》中不明确、待细化的问题畅所欲言,就国家、社会主管部门对BIM推行中的标准、近远期目标等问题进行了切实的积极有效的讨论。

与会人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讨论
最后,经过大家的讨论,形成以下认识:
1、目前BIM技术处于起步阶段,推广应用费用高(以15元/m2计)。因此,有关BIM技术推广实施中的相关费用建议列入工程建筑安装费用范畴,包括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投入的有关费用和最终交付的BIM产品的费用。现阶段,BIM技术的推广应用不但没有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反而增大了企业管理成本。
2、《指导意见》中应明确近期、远期BIM应用系统以及系统运行生成的相关成果文件的标准,以便于对BIM系统及其运行成果文件进行评价,同时为下阶段的BIM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供导向。
3、政府、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目前市场上的建筑施工类软件进行明确的、标准化的要求,包括基础数据的标准以及最终数据输出标准等等。
4、社会主管部门应明确规定,在建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工作的完成单位有义务将本阶段的BIM电子模版或图形传递给下阶段工作的完成单位,比如设计单位应将设计阶段完成的BIM图形连同招标文件等传递给施工单位等等。
5、BIM系统中应植入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国家、地方性有关标准。
6、BIM系统中应建立标准的施工工序库,便于系统的应用和推广。
7、BIM技术应务实求新地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