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关于及时办结系统中应处理流程的通知

来源: 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3-04-18 15: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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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单位、部门:

自信息化系统运行以来,公司各类管理事务的办结效率有了很大提升,一定程度上为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近期系统中未处理流程的统计情况表明,仍有部分人员未能处理系统中的待办流程,影响了办公事务的办结效率。

即日起,公司将对当日统计出的未处理流程的有关人员予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处罚标准按1元/未处理流程进行处罚,罚款由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人负责收缴。

信息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