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东方文化谷项目先导项目-吼山景区提升项目EPCO光影秀智能化工程,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组织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吼山风景区。
2.2.建设规模:绍兴东方文化谷项目先导项目-吼山景区提升项目EPCO主要对吼山景区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括对景区道路进行改建扩建4800米,游步道改扩建9800米,结合景区现有自然资源打造核心景点;对景区现状建筑进行整治提升6178.9平方米;对景区水系环境进行整治3261.5平方米,打造新的旅游节点;完善景区配套等公共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亮化,“以退为进”、“且放白鹿”、“一雪前耻”、“风起稻香”、“深藏功名”、“云石”、“烟云阁”等主题的深化设计,视频(动画、多媒体)制作及程序编制,音响设备、投影设备、雾森、旱式音乐喷泉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指导、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及综合布线、配电系统的施工,及原有照明设备、管线的拆除及表面修复、美化等。
本项目工程造价:约6552.2万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3.其他要求:企业需要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3日8:30时至2025年8月14日18:00时,持授权委托书、资质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证明等资料到绍兴市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
5.其他有关内容
5.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5.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5.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8:00,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吼山景区停车场山西四建项目部。
6.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北街7号
联系人:张梁锋
电话:15534751393